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至22日举行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日期:2011-4-15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3日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审议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就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就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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