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邦网 发表日期:2011-4-4
自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至今,已经过去四年之久;作为规范我国殡葬服务市场基本法律的《殡葬管理条例》却迟迟未能出台。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郜风涛表示,自2006年以来,《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一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和2009年还列为一档,但在今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中,已经退居二档。一边是法律法规无法出台,而另一边,殡葬市场却随着时间的推移,乱象丛生,感叹“死不起,葬不起”的声音一波比一波高,呼吁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的声音更是到了势在必行的状态。
“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殡葬习俗的一种延续,随着国家在殡葬习俗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如今我国的殡葬习俗实际已经进入了一种相对比较健康的状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资源等各方面的限制,“生态安葬”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迫切,甚至有可能成为今后的主要安葬方式。
传统殡葬市场乱象丛生,管理混乱;新兴的“生态安葬”方式急需推广和规范。在《殡葬管理条例》这一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基本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使得传统殡葬服务市场健康良性发展,新兴生态安葬模式尽快推广和被老百姓接受,显得异常重要和迫切。 笔者认为,殡葬服务市场的问题要解决,首要方面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而制度层面的规范首先是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又是头等大事。下面笔者就从法律层面谈谈如何规范传统殡葬服务市场和如何推广生态殡葬模式。
首先:进行殡葬管理方面的立法,尽快出台《殡葬管理法》。殡葬服务行业各方矛盾积累越来越深,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土地、资金、管理、协调的问题,矛盾越来越突出;政府条例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显然已经有些力不从心,只有将这一问题交由更高层面的法律来解决,才有可能最终在制度方面解决这一领域的根本性问题。
第二,《殡葬管理法》未出台之前,立即出台《殡葬管理条例》。每一个公民必然会经过生老病死,死亡之后,进行安葬系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殡葬问题必然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每一个公民和每一个家庭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此重要的民生问题,在我国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今天,常年没有基本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这是我们国家这些年殡葬服务市场混乱无章、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更高层面的法律未出台之前,国务院应当立即出台管理条例,以遏制殡葬服务行业的各种乱象,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以保证殡葬服务市场不再恶化。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保障现有部门规章、各地方性法规、合法文件通知的执行。虽然殡葬服务行业尚未出台法律法规,但还是有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文件通知等在对该行业进行管理和规范。使得这些规定能够真正落实到实处,整正的予以全方位的执行,而不是选择性的执行,笔者认为,这必将改变殡葬服务市场的现状。
第四,传统殡葬方式公益化,鼓励生态安葬方式。死后拥有一个墓穴来安葬,应当是每一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对于公民的该基本权利,政府有义务予以保障,只有将传统墓葬方式公益化之后,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此基本权利的实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资源等方面的限制,生态安葬方式也必将成为今后安葬的主要方式之一。我们应当从制度上对选择生态方式安葬的行为予以鼓励,甚至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奖励。
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我们不但需要从立法的层面使得殡葬服务市场有法可依,更加重要的是需要从执法层面予以加强和完善,让殡葬服务市场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健康稳步发展。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宣传,让传统殡葬模式更加健康,让生态殡葬模式更加深入人心。
作者: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 胡益华律师 13810600085